計畫目的
(一)為提倡老人福利,鼓勵長者持續進修,以增進自我成長、走出戶外參與正當休閒娛樂與拓展老人學識領域,充實精神生活。 (二)期藉由辦理相關教育課程及活動,提供社區老人就近學習之環境,增進長者學習精神及社會參與機會,以符合『活到老、學到老』之人生觀,渡過有尊嚴且快樂之晚年。
補助對象
本縣各鄉鎮(市)老人會、社區發展協會、立案之社會福利團體及經本府評估可配合辦理本計畫者等。
補助類別及項目
(一)每項計畫最高補助三萬元整(單位須自籌計畫總金額30%)。
(二)各單位108、109年已辦理過之課程,110年不得以相同計畫申請補助,應更換課程內容,否則不予補助。
(三)為符合中央社會福利考核指標:
1.課程內容為「資訊訓練課程」或「具在地特色或創新性課程」之計畫優先補助。 (長青生活資訊訓練課程包括電腦、網路、軟體操作、數位應用等相關課程;具在地特色如手工編織、十字繡、原住民木工圖騰雕刻等相關課程;創新性如線上數位課程)。
2. 為達鄉鎮市區涵蓋率80%,各鄉鎮應至少有1單位申請,若同一鄉鎮申請班數額滿,則依申請順序優先補助。
3. 審核標準依據送件申請日期、計畫內容、辦理方式及過去辦理績效審酌。
備註
申請方式:
(一)填妥【附件一】補助計畫申請表、【附件二】計畫書。
(二)最遲應於計畫開辦前一個月,函送本府核定,俟本府函發核定函始可開辦,惟自本府計畫期程日起辦理之各項活動亦可視為起始核銷日。
Add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