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113年度高雄市社區營造實施計畫

壹、計畫說明
以多元輔助方案,提供社區申請新增社造點及維護管理等2大補助類型,導入淨零排放理念,並將溫室氣體減量相關措施納入提案評選之評分項目。協助社區改善生活環境品質,提升社區活力及引導社區自力植樹綠化,進行減碳綠化行動,展現在地特色,建構低碳永續家園。
貳、申請資格
本市立案之社區發展協會及社團(以下簡稱社區組織),其中社團部分得為中央立案之全國性社團,組織章程中需提列推動社區營造任務之相關內容。
參、新增社造點
一、補助類型
(一)零碳綠環境
進行閒置空地整理,除植樹(多選植原生種或固碳喬木)與簡易綠美化外,並結合淨零排放營造行動,如:資源(材)循環再利用、使用在地或低耗能材料、土方挖填平衡、再生或環保材之減廢再利用…等淨零排放或溫室氣體減量相關作法。
(二)多元整合型
進行社區空間環境改造,並可結合其他補助計畫或地方創生作為。
1、橫向結合政府機關其他補助計畫,如:社區服務、建構社區培訓講習、特色活動、實作體驗、多元扶植…等之環境營造計畫。
2、可供發展微型地方創生,推展在地合作事業之場域,帶動青創、青農、新創、文創、農漁產行銷、社區導覽、生態旅行…等相關之環境營造計畫。
二、申請期限及收件窗口
(一)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3年4月30日止。
(二)由各區公所收件,經區公所5日內(不含放假日)完成初核後送至本府都市發展局申請。
三、補助額度
(一)零碳綠環境:
單一提案以20萬元為原則,如申請面積過大,得考量整體營造需求,整體設計,分期辦理,並依計畫審核結果核定。
(二)多元整合型:
單一提案以30萬元為原則,並依計畫審核結果核定。

截止日期
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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