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計畫快訊】臺南市政府108年度藝陣特色徵選計畫

☑計畫目的
臺南號稱「眾神之都.藝陣之鄉」,蘊藏保存了全國最多種類的藝陣,其中約二十團更已登錄為傳統藝術文化資產。為保存及推廣此一獨特文化,本市長年戮力推動,期能使藝陣文化扎根、深入常民生活,使傳統精髓於當代展現風華。本計畫鼓勵傳承藝師技藝,發展在地獨特藝陣,連結在地生活圈,凝聚在地居民參與共識,規劃方案,經審查機制補助。
☑補助對象
(一)本市各級公私立學校、大專院校。
(二)立案登記於本市一年以上之人民團體、演藝團隊、財團法人、基金會等相關組織或機構。
☑補助類別及項目
(ㄧ)補助類型
類型 | 名稱 | 補助內容 |
A類 | 藝陣
扎根 |
辦理藝陣技藝傳承、人才培育、團練演出、參與香科或展演等工作;或自主辦理藝陣文史調查、紀錄保存等相關工作。 |
B類 | 交陪
合作 |
結合區域內一個或以上社區、學校、館舍等相關團體或機構,以社區發展或區域特色為主軸,共同辦理藝陣特色發展、教學精進、社團培育、藝陣推廣或節慶活動等工作。 |
C類 | 創新
藝陣 |
自辦或與演藝團隊或跨領域團體合作發展陣頭藝術性、於展演製作中加入藝陣元素、開發設計具美感之藝陣特色服裝道具或其他創意創新之方案。 |
(二)預定補助金額及案數
類型 | 預定補助金額及案數 |
A類 | 預計徵選10案,各案補助金額5-10萬元,惟本局得視實際情況酌予調整補助金額及案數。 |
A+B類或 A+C類 | 預計徵選10案,各案補助金額10-15萬元,惟本局得視實際情況酌予調整補助金額及案數。 |
A+B+C類 | 預計徵選5案,各案補助金額15-25萬元,惟本局得視實際情況酌予調整補助金額及案數。 |
☑備註
補助內容、申請及審查方式、相關補助規定及執行管考事項詳如簡章,請至 https://bit.ly/2Wdr4x5下載
—
計畫標籤
-
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