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計畫快訊】新北市政府108年鼓勵廠商國外參展補助計畫
☑計畫目的
為積極響應全球化國際市場,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將提供廠商國外參展補助,鼓勵廠商積極組團參加國際工商展售活動,擴大與專業買主接觸機會,以拓展新北市產業形象及貿易商機,進一步爭取訂單並擴大國際市場佔有率,除鼓勵新北市公協會率廠商參展外,另開放個別廠商申請參展補助,鼓勵相關廠商參與重點拓銷市場之展售活動。
☑補助對象
(一)展售活動:國外工商展售活動(含中國大陸及港、澳),並以傳統製造業或雲端運算、國際物流、生技醫療、數位內容、綠色能源、ICT等產業及馬來西亞、泰國、菲律賓、越南、印尼、日本、新加坡、印度等重點拓銷市場為優先補助對象。
(二)申請單位:就以下資格擇一提出申請,且同一廠商不得就同一展售活動同時為2款資格之受補助對象:
民間團體組團參展:合法立案之全國性或本市民間團體率本市廠商組團參展,參展廠商須至少5家為其所屬會員並依法於本市完成登記之公司、行號或工廠,由民間團體向本局提出申請。
本市廠商個別參展:依法於本市完成登記之公司、行號或工廠向本局提出申請。
公司(商號)及工廠皆登記於新北市者優先補助。
第1款及第2款所稱之公司不含外國公司於本市設立之分公司。
(三)組團參展之受補助單位(各參展廠商)攤位須相互緊鄰,且以新北產業形象方式呈現(範例檔下載);個別參展之受補助單位
1.需以新北產業形象方式呈現:
2.包括新北形象架高裝潢,或張貼本局印製之新北市識別標誌貼紙(限張貼於公司楣板或展櫃、展板等固定位置)2種方式,並以前者為優先補助對象。
3.採新北形象架高裝潢者,可擇一新北市識別標誌檔案下載輸出:(中英文AI下載)、(中英文JPEG下載)、(英文直橫式PSD下載)、(英文直式JPEG下載)、(英文橫式JPEG下載)。
4.採新北市識別標誌貼紙張貼者,請自行至本局領取貼紙。
該團參展廠商總家數逾20家且未相互緊鄰之家數未超過該團參展廠商總家數之20%者,未相互緊鄰之參展廠商得經審查會個案認定是否核予補助。
(四)為鼓勵多方拓展貿易商機,本計畫將優先補助重點拓銷市場之展售活動,且因預算有限,本計畫訂有下述限制:
1.同一展售活動已申請或獲得其他政府機關參展補助者,不得再依本計畫申請補助(包括已參加公協會籌組之參展團且獲其他政府機關參展補助者,或參加之展售活動係接受政府機關委辦者,如國貿局委託外貿協會辦理之參展團)。
2.同一民間團體或同一廠商同一年度至多補助 2 個展售活動為原則,超過部分將視預算酌減或不予補助。
☑補助類別及項目
最高補助比例不得超過補助項目總經費 50%,且補助經費限用於場地租金、場地裝潢。另補助額度依申請對象分述如下:
(一)民間團體組團參展:最高補助金額將依其參展廠商家數核定,每一參展家數,最高補助新台幣10萬元,且民間團體應將8成以上補助款用於本市參展廠商,核銷時應檢附本市廠商獲補助款之收據憑核。
(二)本市廠商個別參展:每一參展家數,最高補助新台幣5萬元。
☑備註
受理申請窗口:
聯絡人:陳小姐
電話:本市境內1999、(02)2960-3456分機5485
傳真:(02)2964-4771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 161 號 4 樓
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鼓勵廠商國外參展補助計畫檔案下載.docx。
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鼓勵廠商國外參展補助計畫檔案下載.odt。
計畫標籤
-
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