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計畫快訊】文化部108年臺灣漫畫研究計畫補助作業要點
☑計畫目的
文化部為加速推動並鼓勵民間從事臺灣漫畫相關研究,拓增臺灣漫畫研究能量,以作為未來國家漫畫博物館史料研究、文物典藏之參考,特訂定本要點。
☑補助對象
1.依我國法令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公私立學校、民間團體及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自然人。
2.計畫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之資格(具備下列資格之一者):
(1)助理教授以上人員。
(2)副研究員或相當副研究員資格以上人員。
(3)擔任講師職務滿三年,並有著作發表於國內外著名學術期刊。
(4)具博士學位且受聘為助理研究員以上或相當資格之人員。
☑補助項目及費用
1.補助主題:臺灣漫畫相關研究文獻不足,為鼓勵民間積極投入研究,研究範疇可包含整體歷史脈絡到發展現況,創作者到出版機制,國內外作品,跨領域研究,乃至漫畫之文化社會研究等,凡與臺灣漫畫相關之研究計畫,皆可申請補助,列舉如下:
(1)臺灣漫畫史相關研究
(2)臺灣漫畫作者、出版社相關研究
(3)臺灣漫畫與國際漫畫相關研究
(4)臺灣漫畫跨領域研究
(5)臺灣漫畫展覽、表演活動相關研究
(6)臺灣漫畫人文社會相關研究
(7)其他有關臺灣漫畫之主題研究
2. 補助原則
(1)未公開發表或出版之臺灣漫畫史或文物相關研究計畫。
(2)研究計畫確有跨年度執行實際需求者,得研提跨年度計畫,並以二年為限。超過一年之計畫應接受期中審查。
3.補助額度:每案最高補助額度為新臺幣五十萬元。
4.本要點之補助款為經常門之研究發展費用,不補助常態性行政管理及人事費等基本營運費,以及資本門之硬體建築、機械設備、投資及器材等費用。
☑備註
承辦人:(02)8512-6466謝小姐
☑驗證碼
387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