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計畫快訊】文化部109年扶植青年藝術發展補助作業要點
☑計畫目的
文化部為扶植協力青年藝術發展,給予青年藝術創作舞台及曝光機會,培養開拓青年參與藝術文化,以落實青年文化平權,並建構藝文創作自由的支持體系,以充分發展臺灣的原創力及文化力。
☑補助對象
1.個人:年滿二十歲至四十歲,且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個人。
2.團體:經政府機關許可登記或立案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大專院校、美術類博物館等團體或組織。
☑補助原則及內容
1.補助項目:以視覺藝術、表演藝術或跨領域藝術為主軸,規劃辦理青年藝術發展之國內相關計畫者,得申請補助。
(1)青年藝術職涯發展:推動青年藝術職能、實驗研發、核心創作、田野調查研究、發表展演、策展、實習就業等相關計畫。
(2)促進青年文化平權:提升青年參與多元文化,培養及開拓青年參與藝文欣賞、創作、研究、交流等相關計畫。
(3)青年藝術人才培育:為青年辦理有關提升藝文專業技術、行政及藝術知能等相關培育計畫。
(4)青年藝術整合平台:係指透過整合平台,協助辦理青年藝文行銷推廣、國內外交流、跨域整合、資訊流通、經驗傳承等相關計畫。
2.補助原則:分為指標型及扶植型,皆採競爭型補助機制。
(1)指標型:以一年至二年為期,補助具代表性或跨域整合型之計畫,年度補助經費以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為上限。
(2)扶植型:以一年為原則,補助具潛力或實驗型之計畫,年度補助經費以新臺幣五十萬元為上限。
3.補助經費包括計畫所需之人事費(酬勞性費用;如:企劃費、創作費、研究費、生活補助費等)及業務費(執行本計畫所發生之費用),不包括硬體設備採購、專職人員薪資、行政管理等費用。
☑備註
聯繫窗口:
1.藝術發展司視覺藝術科洪先生 電話:02-8512-6524
2.藝術發展司表演藝術科黃小姐 電話:02-8512-6537
☑驗證碼
22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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