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計畫快訊】文化部2020文化資產學院研發群組徵求計畫
☑計畫目的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為使文化資產保存修復專業技術與應用性研究之成果得以運用於文化資產調查、修復及管理維護等工作,透過科技與技術之研發,改進文化資產保存修復技術、產品、材料,以及促進相關新知識之產出,使文化資產保存修復的持續發展與革新,並提升我國文化資產保存修復之專業知能與品質。
☑補助對象
1.全國公私立大專校院。
2.公私立學術研究機關。
3.專業團隊與民間團體:已立案且具文化資產保存實績者。
☑補助原則及內容
1.補助類型:分為政策引導型補助及一般型補助兩類,並以政策引導型研究計畫優先補助。
(1)政策引導型補助:以「保存科學及修復技術」為主軸,建置文化資產運用科學技術於預防性保存、傳統技術修復流程施工規範之擬定(如:木作修復規範、彩繪修復規範、修復材料標準、檢測方法標準等),進而運用於修復現場及人才培育。
A.主題:
(a)文化資產保存技術基礎標準建置與應用科技研究。
(b)保存與修復之材料規範或修復作業規範等。
(c)環境監測、預防性保存與災害預警相關研究。
(d)開發修復材料、技術與整合。
(2)一般型補助
A.計畫主題:其他具前瞻性或研究性的文化資產研究課題(如:先進科技應用研究、文化資產教學與教案研究、文化資產促進創意力、學習力與經濟力可行性實證研究)。
(3)計畫年期
A.單年度計畫:計畫期程自審核通過之日起,至當年度12月底止。
B.多年期計畫:申請計畫期程以3年為限,審核通過後,於計畫期程內不須每年重新申請。
(4)研究成果推廣
A.單年度計畫於期程結束前須將研究內容或相關成果投稿於本局之《文化資產保存學刊》,投稿文章內須註明受補助計畫名稱及計畫編號。
B.多年期計畫於期程結束前須將研究內容或相關成果投稿於本局之《文化資產保存學刊》並獲刊登至少一篇,做為下期補助計畫審查之評估要點。投稿文章內須註明受補助計畫名稱及計畫編號。
2.補助經費:
(1)補助比例上限:
A.政策引導型補助:以95%為上限,申請單位須自籌計畫總額5%以上經費。
B.一般型補助:以85%為上限,申請單位須自籌計畫總額15%以上經費。
(2)原則上每案每年補助經費不超過200萬元;資本門不予補助;補助款小於100萬元者分2期撥款,100萬元(含)以上者分3期撥款。
(3)各年度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審議情形調減補助經費或中止補助。
☑備註
1.採線上申請方式,申請單位應至文化資產學院網站(http://www.coch.tw/)下載申請文件(請先依網站提供之電子郵件信箱寄送申請單位名稱、計畫主持人姓名及電子郵件以索取帳號、密碼),將申請資料線上上傳成功後備函提出正式申請
2. 依申請計畫年期決定,分「單年度計畫」及「多年期計畫」。
☑驗證碼
334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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