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計畫快訊】文化部2020文化資產學院產訓群組徵求計畫
☑計畫目的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以「場域訓練、考取證照」為出發點,並以文化資產保存與修復之「實作」及「訓練」為主軸,依據現今文化資產領域相關執業廠商人力品質之需求,提供人力進修的培訓及回訓教育或針對新進人力進行專業技術教育等,透過產訓媒合,提供文化資產領域從業人員得以進修、充實就業職能的管道,確保文化資產保存的整體質量。
☑補助對象
1.全國公私立大專校院。
2.專業團隊、民間團體:
(1)已立案之民間團體。
(2)已立案之社會層級計畫社區發展協會、社區組織、文史工作室等,並具有推廣文化資產保存維護之實務經驗者。
☑補助原則及內容
1.補助類型:
(1)政策引導型補助:針對下列主題項目建立循序漸進及具「系統性與模組化」之「文化資產教育」職訓課程,並以依循「職能導向課程」規劃且申請認證者尤佳。
A.主題:
(A) 傳統匠司培育:培育文化資產傳統技術保存人才,如木作、土水、鑿花、剪黏、泥塑、彩繪及石作等。
(B) 公務人員培育:針對公務人員辦理文化資產相關領域課程(如:法令規範與文化資產實務等),俾應用於業務涉文化資產領域者。
(C) 有形文化資產管理維護專業人員培育:培育有形文化資產如古蹟、考古遺址及文物管理單位等專業維護管理相關人員。
(D) 師資培育:為使文資教育向下紮根,根據《教育基本法》、《國民教育法》、《高級中等教育法》,於「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108課綱)將文化資產的相關內容納入,提供教師文化資產教育進修課程,培育中小學生文化資產教育課程師資。
(E) 保存修復人才培育:針對建築彩繪保存修復及各種材質(如:紙質金屬、陶瓷、織品等)與各類型文物(如石碑、匾額、書畫、繕本等等)保存修復等所須專業知識與技能開辦結合實務操作之課程,以培育專業人才進入文化資產保存修復職場。
B.授課對象:
(A) 傳統匠司培育:以對保存傳統技術有興趣者為訓練對象。
(B) 公務人員培育:以公務機關及學校之行政人員為訓練對象。
(C) 有形文化資產管理維護專業人員培育:以進入有形文化資產相關場域之相關人員如建築師、管理維護人員、工地負責人、修復現場相關工作人員、考古遺址管理維護相關人員、文物展示保管等單位相關管理維護人員等為培育對象。
(D) 師資培育:以全國中小學教師、有意願投入文化資產教育者為訓練對象。
(E) 保存修復人才培育:具文化資產保存修復所須相關知識基礎、工作與保存修復相關者(如:古蹟與彩繪修復、博物館與美術館等文物相關工作人員),或有意願投入保存修復工作者。
C.辦理內容:
(A)傳統匠司、有形文化資產管理維護專業人員及保存修復人才培育,須規劃至少120小時的學科與術科課程。
(B)公務人員與師資培育,各須規劃至少20及48小時課程。
(C)課程內容應包含文化資產保存修復倫理概論、職業安全衛生概論等相關課程。
(D)文化資產教育課程內容應包含課程名稱時數證明、教/學務辦理內容、招生方式、評量課程成果機制等事項規劃相關事宜。
(2)一般型補助
A.主題:以文化資產相關「場域」為主,規劃以傳統技術、古蹟修復、材料施工、災害防治、管理維護等相關內容,可提供「保存」及「修復」等課程與實習者為優先。
B.授課對象:以課程主題相關科系之大專院校學生為優先對象。
C.辦理內容:
(A) 依據市場產業界之工作能力之需求,規劃至少320小時的課程與實習訓練。
(B) 配合申請補助之實習範疇,提出與業界產訓合作之架構與內容,規劃結合課程理論面向之產訓活動,提供學員實務訓練機會;實施方向與內容由申請單位與合作單位共同訂定(須簽署實習計畫合約書,以確保學員權利)。
(C) 遴選產訓合作單位時,須提出雙方所提之專業職能實習相符之處,並確認所提供之產訓活動符合學員所學,且可確實將習得之技能應用於職場。
(D) 須由合作單位依據產訓之需求提出「訓用成效評核標準」,其標準內含:實習資格、時數、內容等為方向,可依據不同實習階段進行評核,亦應請學員針對實習課程進行評估及提供檢討改善意見,申請單位須結合各項回饋內容評估實習課程與合作單位之規劃是否適宜及其效益;所合作之單位須能夠提供文化資產場域或文化資產修復場所之實習機會(如:大木、泥作、彩繪、瓦作或其他具技術性之場合或文物修復單位等)。
2.補助經費:
(1)補助比例上限:
A.政策引導型補助:每案補助經費總額以95%為上限,申請單位須至少自籌計畫總額5%以上經費。
B.一般型補助:每案補助經費總額以85%為上限,申請單位須至少自籌計畫總額15%以上經費。
(2)產訓群組以保存與修復之文化資產產業提供課程與場域「實習」為主,原則上每案補助上限金額新台幣120萬元整;資本門不予補助,補助款小於100萬元者分2期撥款,100萬元(含)以上者分3期撥款。
(3)補助上限:
A.政策引導型補助:
(A) 傳統匠司及保存修復人才培育,每班至少10名學員,每班補助課程上限40萬元。
(B)公務人員、有形文化資產管理維護專業人員及師資培育,每班至少20名學員,每班補助課程上限20萬元。
B.一般型補助:實習時數至少320小時,補助每人上限4萬元。
☑備註
採線上申請方式,申請單位應至文化資產學院網站(http://www.coch.tw/)下載申請文件(請先依網站提供之電子郵件信箱寄送申請單位名稱、計畫主持人姓名及電子郵件以索取帳號、密碼),將申請資料線上上傳成功後備函提出正式申請
☑驗證碼
338765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