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計畫快訊】文化部2020文化資產學院教學群組徵求計畫
☑計畫目的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為促使現有文化資產教學資源能有效整合,系統性地建立完整的人才培育機制,特構思結合大專院校既有能量與資源,讓學生除系所課程外,可跨域修習文化資產課程,培養第二專長,逐步達到培植文化資產保存專業人才及厚實我國文化資產軟實力的理想目標。
☑補助對象
全國公私立大專校院。
☑補助原則及內容
1.補助類型:
(1)政策引導型補助
A.主題:以文化資產未來產業需求面向養成之考量進行培育規劃,如:修復人才培育(傳統技術、科學修復、監測、工藝等類型)。
B.授課對象:以一般大專校院學生,或其他具文化資產學院學員帳號之一般民眾為主。
C.辦理內容:
(a) 依據主題與授課對象規劃「模組」課程,其專業模組課程須與文化資產議題相關,課程須包含必修及選修類型,以輔系、雙主修概念,規劃至少20-35學分之文化資產專業模組課程(每門課學分數須達2-3學分),且授課對象須修畢完整模組課程,即可取得由本局頒發之相關學程證明。
(b) 文化資產專業模組課程可以跨校合作完成課程組合,課程內容須與文化資產相關性質(如:文化資產法規、修復倫理、施作準備、施工執行等相關課程)。
(c) 課程開設條件,必修課程學分數須占總學分之三分之二;選修課程學分數須占總學分數之三分之一。
(d) 取得相關學程證明之條件,必修課程須修畢文化資產相關知識型課程;選修課程須修畢文化資產相關技術型課程。
(2)一般型補助
A.主題:依下列類別進行模組課程規劃,包含必修、選修及實務操作,包含:
(a) 創新設計應用:數位保存、科技應用、文化資產設計等類型。
(b) 經營與管理:博物館管理、場域經營、永續經營管理等類型。
(c) 族群文化資產:原住民文化、族群文化等類型。
(d) 無形文化資產:宗教文化與生活資產等類型。
B.授課對象:以一般大專校院學生,或其他具文化資產學院學員帳號之一般民眾為主。
C.辦理內容:
(a)須設定養成之對象、先備條件及專業課程之「核心目標」。
(b)依據核心目標與養成對象規劃以下兩種學程(擇一辦理):
Ⅰ.「學分學程」,須提出至少9-18學分(每門課程2-3學分計算)。
Ⅱ.「跨域學程」,以培養第二專長為優先,規劃至少15-18學分,課程名稱須與主系專業課程名稱或性質相同。
Ⅲ.授課對象修畢完整學程即可取得由本局頒發之相關學程證明。
2.補助經費:
(1)補助比例上限:
A.政策引導型補助:每案補助經費總額以90%為上限,申請單位須至少自籌計畫總額10%以上經費。
B.一般型補助:每案補助經費總額以85%為上限,申請單位須至少自籌計畫總額15%以上經費。
(2)教學群組以文化資產專業人才「課程」為主,原則上每案補助上限金額新臺幣100萬元整;資本門不予補助,補助款小於100萬元者分2期撥款,100萬元者分3期撥款。
(3)各班人數補助上限:
A.一般課程:以大學部課程,上課人數至少10人以上,每班補助課程上限20萬元,如有實作課程得酌予增加補助。
B.高階課程:以研究所課程,上課人數至少5人以上,每班補助課程上限20萬元,如有實作課程得酌予增加補助。
☑備註
採線上申請方式,申請單位應至文化資產學院網站(http://www.coch.tw/)下載申請文件(請先依網站提供之電子郵件信箱寄送申請單位名稱、計畫主持人姓名及電子郵件以索取帳號、密碼),將申請資料線上上傳成功後備函提出正式申請
☑驗證碼
22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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