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計畫快訊】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2020-1期視覺藝術類申請
☑計畫目的
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之補助目的是運用公共資源,催生民間活力,營造有利於文化藝術工作均衡發展之環境,並維護各族群特有文化藝術之傳承與發展。
☑補助對象
經營或從事文化藝術事業且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自然人、持永久居留證之外籍人士或經中華民國政府立案之私法人、機構或團體可提出申請。但下列對象不受理申請:
1. 各級政府機關(構)及其所(附)屬單位或以其為主要股東/捐助人之組織。
2. 各政黨及其所(附)屬單位或以其為主要股東/捐助人之組織。
3. 各級公私立學校及其所屬單位。
4. 為學位而進行之計畫。
☑補助項目
1.展覽
(1)補助考量:以創作品質與展出之功能、意義為主。
(2)資格限制:
A.聯展須以團體名義提出申請,前述團體應為主辦單位。
B.邀請國際人士或團體來台,限團體申請。
C.策劃性展覽策展人應提出策展研究論述,可以策展人名義或團體名義提出申請。
(3) 補助經費:
A.考量補助費用以新作創作材料、佈展費、場地租金、器材租用、出版費及文宣、運費及保險等為主,不含展演場所之硬體維修及設備費。
B.來台交流者,得就機票、運輸、翻譯費、保險及其它必要費用之總和為上限。
2. 調查與研究
(1)補助考量:
A.考量台灣當代視覺藝術相關之史料蒐集、研究與整理。
B.鼓勵跨領域藝術之研究與評論。
C.鼓勵策展之前置研究計畫。
(2)資格限制:補助對象不包括大專院校專任教師、公立研究機構之專職研究人員。
(3)補助經費:個人申請者補助金額至多 24 萬元,團體申請者不在此限。
3.研討會
(1) 資格限制:限團體申請,僅補助主辦單位。
4.研習進修
(1) 國內研習
A.補助考量:
(A)計畫實施對象以專業美術創作、展覽策劃、藝術評論、藝術行政等工作者為考量。
(B)鼓勵藝術行政、策展工作、佈展技術專業等為提升專業知能之研習進修計畫。
(C)拓展國際視野之參訪進修以及交流計畫亦為鼓勵重點。
B.資格限制:限團體申請,僅補助主辦單位。
C.補助經費:考量師資鐘點及交通費、場租、教材及保險等費用之總和為上限。
(2) 出國進修
A.補助考量:
(A)計畫實施對象以專業美術創作、展覽策劃、藝術評論、藝術行政等工作者為考量。
(B)鼓勵藝術行政、策展工作、佈展技術專業等為提升專業知能之研習進修計畫。
(C)拓展國際視野之參訪進修以及交流計畫亦為鼓勵重點。
B.資格限制:限個人申請。
C.補助經費:考量補助費用以下列費用之總和為上限:
(A)生活費:每人每月至多 4 萬元(以一年為限)。
(B)往返機票費。
(3) 國外師資延聘
A.補助考量:
(A)最近五年內發表具有文化藝術價值之著作或具有創新性之作品者。
(B)有卓越指導或教學經驗者。
(C)鼓勵關照多元、跨界合作之藝文活動。
B.資格限制:限團體申請,僅補助主辦單位。
C. 補助經費:考量補助費用以下列費用之總和為上限:
(A)生活費:每人每月至多6萬元(以一年為限)。
(B)往返機票費。
5. 出版
(1)補助考量:
A.以計畫內容的品質、影響力、專業性及創作性的展現為考量。
B.鼓勵台灣視覺藝術研究資料與評論之出版計畫。
C.鼓勵多元、跨界合作之出版計畫。
(2)補助類型含平面、有聲以及影像出版品。
(3)資格限制:再版不予受理。
☑備註
1.洽詢電話:(02)2754-1122。
2.採線上申請(https://granter.ncafroc.org.tw/),線上申請至收件截止日23點59分為止。
3. 郵寄之收件截止日期以中華郵政郵戳為憑,親送或以其它方式遞送者(如快遞、宅配)請於收件截止當日下午六點前送達本基金會,逾時概不受理。
☑驗證碼
227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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