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計畫快訊】教育部第5屆我是運動創業家運動服務業創新創業輔導計畫競賽
☑計畫目的
教育部為提升運動產業發展,培植及輔導具潛力之創新創業團隊,特委由運動服務業專責辦公室,推動「運動服務業創新創業輔導計畫」並辦理創新創業競賽,期激發創新構想、培植及開發具潛力之創新創業團隊。
☑參賽規定
1.團隊人數至多5人,每位成員須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年滿20歲之自然人。
(2)就讀國內外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之在學學生,未滿20歲者應檢附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3)在臺依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於103年1月1日以後登記未滿5年之新創事業單位,參賽團隊為公司者,應於提案文件及簡報說明提案構想與公司既有產品、技術及市場之差異。
(4)依法設立許可之公益社團法人(如協、學會等非營利組織)或財團法人。
2.團隊應指派1人作為聯繫窗口,並得邀請產、訓、學、研專家學者擔任專屬指導教練至多2名(不計入團隊成員)。
3.每人以報名1組隊伍為限,競賽過程中不得增加或更換隊員。
4.團隊成員若具公司負責人身分,應於申請文件備註說明,經查有隱匿情事,得取消該組參賽及得獎資格。
☑競賽說明
1.競賽分組
(1)社創組:以目前運動產業的知識、產品或服務上的改進,提供新興業務模式、程序、應用方法以對應社會需要,並滿足社會或他人的服務。
(2)商營組:透過生產、行銷、人力資源、研發及財務等企業活動之改善,或企業生態系之整合,發展具市場競爭潛力的創新商業模式及解決方案,達成產業增值及永續經營之目標。
2. 競賽業別(至少擇一)
(1)職業或業餘運動業
(2)運動休閒教育服務業
(3)運動傳播媒體或資訊出版業
(4)運動表演業
(5)運動旅遊業
(6)電子競技業
(7)運動博弈業
(8)運動經紀、管理顧問或行政管理業
(9)運動場館或設施營建業
(10)運動用品或器材製造、批發及零售業
(11)運動用品或器材租賃業
(12)運動保健業
3.競賽主題(至少擇一)
(1)運動參與
A.遊程規劃:透過運動觀光等活動,帶動地方深度旅遊。
B.參與創生:協助地方強化事業財務、技術、創新及營銷內容。
C.健康促進:藉由運動使人們能強化其掌握並增進自身健康過程,透過 家庭、社區規劃醫療情境,促進規律運動習慣。
D文化資產:以從事體育文化資產利用,透過圖書、史料、典藏文物等 進行研發創作、設計製造等發揮對外效益之方式。
(2)運動科技
A.商品開發:以消費者對某類商品需求點,建構產品開發設計,提出品 牌策略、通路管理、品牌智財等。
B.生態策略:以研發能力串連產業鏈,打造加值的生產體系,提出產學 合作的良善循環。
C.資訊科技:以電子、數位、網路、系統等科技設備,提升運動領域科 技化或智慧化內涵。
(3)運動創新
A.整合行銷:以各種傳播方式綜合集成,整合個別分散的傳播信息,促 使企業或產品服務達到總體傳播效果。
B.創業育成:以業師人脈及創新技術,建置全方面創新創業知識庫,發 展創育生態體系。
C.媒合平臺:以平臺作為中立第三方,建立 B2B、B2C 或 C2C 新穎多 元服務,建立供需媒合機制。
4. 評選方式
(1)資格確認
(2)第一階段評選:簡報評選,簡報時間以6分鐘為限。
(3)擇優進入第二階段評選,最多入選20隊進入市場測試階段。
(4)市場測試
A.依原提案規劃進行市場測試,並於開始執行前通知專責辦公室。
B.期限:市場測試活動應於109年6月5日(星期五)前完成。
C.獎金:入圍團隊每隊新臺幣2萬元整(含稅)。
(5)第二階段評選:決選
5.獎勵內容:
(1)入圍獎金:社創組及商營組入圍決選可獲得2萬元市場測試獎金。
(2)決選獎金:
名次 | 社會創新組 | 商業營運組 |
第 1 名 | 20 萬+獎狀 | 20 萬+獎狀 |
第 2 名 | 15 萬+獎狀 | 15 萬+獎狀 |
第 3 名 | 10 萬+獎狀 | 10 萬+獎狀 |
第 4 名 | 8 萬+獎狀 | 8 萬+獎狀 |
第 5 名 | 6 萬+獎狀 | 6 萬+獎狀 |
佳作 | 獎狀 (至多取 5 隊) | 獎狀 (至多取 5 隊) |
☑備註
1.競賽活動諮詢窗口-教育部體育署運動服務業專責辦公室Tel:02-8771-1732/ 02-6630-1707
2.我是運動創業家競賽網站:http://sportsstartup.com.tw/Imsportsweb/index.aspx
3.HYPE 運動新創加速器:https://spin-accelerator.nctu.edu.tw/
☑驗證碼
334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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