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目的
為結合本市大專院校能量,針對高中職在學學生,認識未來於本市創就業發展,共同辦理本局青年政策校園推廣活動,以促進各項青年政策廣為宣導。
補助對象
本市大專院校,每校以三案為上限。
補助類別及項目
補助項目及經費 1、文宣、手冊、教材或其他活動書面資料印刷費(檢據覈實支付) 2、講師鐘點費(檢據覈實支付,外聘 2,000元為上限;內聘 1,000元為上限,依「講座鐘點費支給表」內外聘之標準) 3、設備租金(檢據覈實支付) 4、場地佈置(檢據覈實支付) 5、場地租金(檢據覈實支付) 6、交通費(檢據覈實支付) 7、住宿費(檢據覈實支付,以600元為上限) 8、保險費(檢據覈實支付)
備註
(一)應檢附下列文件,向本局提出申請: 1.學校公函。 2.活動計畫書,內含經費概算表。 (二)申請文件不齊全者,本局將以書面通知限期補正;逾期不補正者,本局得駁回其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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