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目的
計畫之推動,旨在帶動國內中小企業創新研發活動,協助其知識布局培育研發人才, 並期望運用研發成果扶植產業體系,促進臺灣經濟發展。
補助對象
1.「個別申請」係指個別公司提出研發計畫之補助申請。
2.「自提式聯盟」係指 3 家(含)以上成員合作,以聯盟形式就創新技術或創新服務提出 研發計畫之補助申請。
3.「主題式聯盟」係指由 3 家(含)以上成員合作,以聯盟形式依經濟部中小企業處逐次 公告「研發主題」提出研發計畫之補助申請。
4.「個別申請」、「自提式聯盟」或「主題式聯盟」計畫申請,可導入轉委託、技術引進 或顧問諮詢單位協同推動。
(1)技術引進或轉委託單位:可委託相關業者、法人單位或學校。
(2)顧問諮詢單位:依法辦理公司或商業登記,營業項目符合 7020 管理顧問業或 I10306 管理顧問業,並需通過工業局技術服務機構服務能量之登錄,計畫經費編列需符合 「附件 C 會計科目及編列原則」,且以首次申請 SBIR 計畫並獲推薦之中小企業為主, 每家企業以申請 1 次為限。
補助類別及項目
一、個別申請 (1家)
(一)Phase1:計畫期程6個月,補助上限100 萬 元。
(二)Phase2:計畫期程以2年為限,補助上限全程補 助金額不超過 1,000萬 元。
(三)Phase2+:計畫期程以1年為限,補助上限全程補 助金額不超過 500 萬 元。
二、自提式聯盟 (3家以上)
(一)Phase1:計畫期程以2年為限,補助上限全程補助金 額以成員家 數乘以1,000 萬元為上 限,且最高不 超過。
(二)Phase2:計畫期程以1年為限,全程補助金 額以成員家 數乘以500萬 元為上限,且 最高不超過 2,500萬元。
三、主題式聯盟 (3家以上)
Phase2:以2年為期,1年1審,第1年 結案審查通過方可執行第2 年計畫,全程補助金額以成員家數乘 以1,000萬元為上限,且最高 不超過5,000萬元。
備註
SBIR 計畫專案辦公室
100024 臺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 15-1 號 17 樓
諮詢電話:0800-888-968
傳真號碼:(02)2391-1281
E - m a i l:[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網 址:https://www.sbir.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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