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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2021文化資產學院人才培育計畫(研發群組)
☑計畫目的
為提升我國文化資保存修復之專業知能與品質,使文化資產的保存修復持續發展與革新,特鼓勵透過科技與技術之研發,改進文化資產保存修復技術、產品、材料,以及研擬具前瞻性或研究性的文化資產保存研發課程,促進相關新知識之產出。期許透過國內各研發單位之能量,匯集文化資產保存修復之專業技術與應用性研究成果,並得以運用於文化資產調查、修復及管理維護等面向。
☑補助對象
(一)公私立大專校院。
(二) 公私立學術研究機關。
(三) 專業團隊或民間團體:已立案且具文化資產保存實績者。
☑補助原則及內容
一、計畫補助類型
分為「政策引導型」及「一般型」補助二類,並以「政策引導型」計畫優先補助。
(一) 「政策引導型」補助:
以「保存科學及修復技術」為主軸,建置文化資產運用科學技術於預防性保存、傳統技術修復流程施工規範之擬定,進而運用於修復現場及人才培育。研發主題與類別包括:
1. 文化資產保存技術基礎標準建置與應用科技研究(如:修復材料標準、檢測方法標準等)。
2. 保存與修復之材料規範,或修復作業規範等(如:木作修復規範、彩繪修復規範等)。
3. 環境監測、預防性保存與災害預警相關研究。
4. 開發修復材料、技術與整合。
(二) 「一般型」補助:
以具前瞻性或研究性的文化資產保存研發課題為主,並依下列類別進行研擬:
1. 先進科技應用研究。
2. 文化資產教學與教案研究。
3. 文化資產促進創意力。
4. 學習力與經濟力可行性實證研究。
5. 其他。
二、補助項目
(一) 補助比例上限:
1. 「政策引導型」補助:每案補助經費總額以 95%為上限,申請單位須至少自籌計畫總額 5%以上經費。
2. 「一般型」補助:每案補助經費總額以 85%為上限,申請單位須至少自籌計畫總額 15%以上經費。
(二) 補助額度(資本門不予補助):經文資局審查通過者,每案每年最高補助金額以新臺幣 200 萬元為限。
(三) 文資局各年度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文資局得依審議情形調減補助經費或中止補助。
☑備註
三、線上申請後,須來函向文資局提出正式申請,並備函予文資學院。請於主旨註明申請「2021 文化部文化資產學院」推廣群組補助計畫以及計畫名稱。
☑驗證碼
416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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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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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