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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0年補(捐)助民間團體及學校辦理環境教育計畫
☑計畫目的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下簡稱本署)為鼓勵民間團體及學校,積極參與辦理環境教育相關活動及計畫,廣布環保知能,藉以提升國民環保行動力,爰公開徵求補(捐)助民間團體及學校辦理環境教育。
☑補助對象
為配合本署推行環境教育,凡從事公益並經政府立案之民間團體及大專校院(不含已認證通過環境教育設施場所),得提出下列主題計畫:
(一)110年上半年環境節日及其他環境教育相關活動計畫:民間團體及大專院校。
(二)110年下半年環境節日及其他環境教育相關活動計畫:民間團體及大專院校。
☑補助原則及內容
2項主題計畫每案最高補(捐)助金額及預計補助總金額詳如下表。單位:新臺幣
項次 | 主題計畫類別 | 每案最高補(捐)助金額 | 預計補助總金額 |
1 | 110年上半年環境教育活動及計畫 | 45萬元 | 495萬元 |
2 | 110年下半年環境教育活動及計畫 | 45萬元 | 495萬元 |
☑備註
(一)同一民間團體及學校僅能就前揭2項主題計畫提出1案申請。(不得同一項主題計畫或跨主題計畫重複申請)。
(二)每一申請單位,本署每年以補(捐)助1次為原則。
☑驗證碼
985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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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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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