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雄市政府110年度社區營造實施計畫
☑計畫目的
以多元輔助方案,提供社區申請綠美化、大學生根、創生及維護 管理等 4 類輔導補助,協助社區改善生活環境品質,展現在地特色, 鼓勵市民及大專院校師生參與社區營造,提升社區活力及引導社區發 展創生事業,營造社區自給自足及永續發展的動能。
☑補助對象
本市轄區立案且財務及組織運作管理正常之社區發展協會及社團 (以下簡稱社區組織),其中社團部分應於組織章程中提列推動社區營 造任務之相關內容。
☑補助原則及內容
壹、 創生類
一、 補助項目
社區為發展地方產業,提出具展現地方特色的空間營造系列規 劃,由社區居民、在地職人匠師協力合作,以設計手法加值運 用社區閒置空間,進行空間活化再生的地方創生行動,進而帶 動青創、青農、新創、農漁產行銷、深度旅遊等地方產業發展。
二、 收件窗口及本府受理申請時間
(一) 由各區公所收件,經區公所初核後送至本府都市發展局申請。
(二) 受理申請時間:110年5月31日止。
三、 補助額度
就社區整體發展需求,至少提出 3 年期之整體環境營造構想; 各年期之單一提案以不超過 30 萬元為原則,同一年度最多可提 3 案。*本類補助日後不得申請維護管理補助。
貳、 大學生根類
一、 補助項目
(一) 結合大專院校師生的參與,與社區居民共同探索環境資源與地 方特色,發掘社區內具有共同記憶或代表性的閒置空間,加以 活化利用,共同營造出具環境美質、功能性及創意性的特色空 間。
(二) 108 及 109 年度高雄市大學生根學生競賽活動,評選出執行蹲 點計畫之學生團隊,由學生團隊與社區共同完成之提案。
二、 操作方式
社區組織提供可施作之營造點與初步構想,透過「109 年度大學生根類之學生競賽活動」蹲點計畫之舉辦,評選出參 與提案設計的學生創作團隊,創作團隊須完成提案計畫書,經 審查通過及修正後,予以補助社區組織施作。
三、 補助額度 單一申請提案以不超過30萬元為原則,申請個案土地面積需100 m²(含)以上。
四、 執行流程說明
(一) 109 年度大學生根類之學生競賽活動,另由社區規劃師團隊發 佈。
(二) 報名階段:110年5月31日止。
參、 綠美化類
一、 補助項目
(一) 閒置空地整理及簡易綠美化。
(二) 108 年度「高雄市社區營造實施計畫」已審查通過,尚未核定 之提案。
二、 收件窗口及本府受理申請時間
(一) 由各區公所收件,經區公所初核後送至本府都市發展局申請。
(二) 受理申請時間:110年5月31日止。
三、 補助額度
單一申請提案以不超過 20 萬元為原則,如申請地點面積過大, 得考量整體營造需求,整體設計,分期辦理。
肆、 維護管理類
一、 補助項目
(一) 既有社造點維護管理 於 106 年 12 月 31 日以前獲政府相關綠美化補助完成之新增社 造點,得申請維護管理所需之工具、材料、植栽補植等費用; 已申請過之社區,每 2 年得申請 1 次。
(二) 社區園藝行維護管理:針對本府補助完成之社區園藝行。
1. 一般性維護:含購買苗木、育苗、植栽教學及社區堆肥場… 等所需之工具、材料等費用,以持續供應各社區植栽需求。
2. 災損修復:因天然災害或其它未能預見之情形所導致設施、 苗木毀損,其修復所需之工具、材料、補苗等費用。
(三) 增額補助:依第壹拾壹-二規定辦理。
二、 收件窗口及本府受理申請時間
(一) 由各區公所收件,經區公所初核後送至本府都市發展局申請。
(二) 受理申請時間:
1. 既有社造點及社區園藝行之一般性維護: 110年3月31日止。
2. 社區園藝行災損修復:災害發生日起 30 日內。
三、 補助額度
(一) 既有社造點維護管理 依實際丈量維護面積分級累計計算,每一社區組織以 不超過 4 萬元為原則,每 2 年得申請 1 次。
(二) 社區園藝行維護管理
1. 一般性維護:每批次以不超過 12 萬元為原則;如有特殊情 形,得專案簽報同意調增額度。
2. 災損修復:每批次以不超過 20 萬元為原則;如有特殊情形, 得專案簽報同意調增額度。
☑備註

☑驗證碼
917261
![]() |
![]() |
計畫標籤
-
社區營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