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北市政府110年度新北市地方文史研究調查計畫
☑計畫目的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以下簡稱本局)為鼓勵地方文史工作者針對本市地方文史進行調查、研究及出版,使民眾增加對本市文化與地域之認同感,特訂定本計畫。
☑補助對象
一、 補助範圍:
本市地方文史調查、紀錄、研究、發表、成果展及出版等工作。
二、 補助對象:
(一) 團體:經向相關主管機關立案之文史團體、文化藝術財團法人、文史工作室、文化事業機構,並取得財稅機關編配扣繳單位統一編號者。
(二) 個人:中華民國國民。
三、 申請資格:
凡從事地方文史研究調查工作之立案團體或個人,皆可送件參加甄選(每一單位或每人限提1案)。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與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團體或受其監督之機關團體為補助或交易行為前,應主動於申請補助時據實表明其身分關係。
☑補助原則及內容
110年度預定補助總經費為新臺幣120萬元整(含團體及個人組),本局並得視最終審查結果,調整補助名額與經費。
☑備註
一、 申請時間:
自即日起至110年2月1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二、 申請方式:
(一) 郵寄:需以掛號逕寄至「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8樓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文化資產科」,請於信封上註明「110年度新北市地方文史研究調查計畫補助案」字樣。
(二) 親自送件:請於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前,親送至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8樓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文化資產科。
☑驗證碼
72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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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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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