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目的
(一)增進社區初級預防工作之觀摩與標竿學習:透過競賽活動與平台,讓在地社區相互觀摩學習,並分享與交流,宣導推廣防暴信念,激勵並擴大社區參與。
(二)提升社區防暴知能:透過競賽活動及獎項,提升社區參與保護服務初級預防工作之動力與意願,強化推動在地化防暴工作,凝聚社區意識,營造零暴力零容忍之社區意識與友善之生活環境。
(三)深化社區民眾對暴力防治議題的辨識力與敏感度,深化宣導效益。
補助對象
(一)團體組
1.社區組織、民間團體為主,如社區發展協會、村里辦公室、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志工服務隊、學生社團、其他民間團體等
2.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應推派至少1支、至多3支隊伍
(二)個人組
1.保護服務初級預防宣導工作之個人或小團體
2.個人組得自行擇定1分區報名參加
補助類別及項目
(一)分區競賽:
社區組:
(1)第1名,頒發獎金新台幣30,000元整及獎座乙支。
(2)第2名,頒發獎金新台幣20,000元整及獎牌乙面。
(3)第3名,頒發獎金新台幣10,000元整及獎牌乙面。
個人組
(1)第1名,頒發獎金新台幣5,000元整及獎座乙支。
(2)第2名,頒發獎金新台幣3,000元整及獎牌乙面。
(3)第3名,頒發獎金新台幣2,000元整及獎牌乙面。
(二)全國競賽:
社區組:
(1)第1名,頒發獎金新台幣100,000元整及獎座乙支。
(2)第2名,頒發獎金新台幣80,000元整及獎牌乙面。
(3)第3名,頒發獎金新台幣60,000元整及獎牌乙面。
(4)佳作6名,頒發獎金新台幣20,000元整及獎牌乙面。
個人組:
(1)第1名,頒發獎金新台幣20,000 元整及獎座乙支。
(2)第2名,頒發獎金新台幣15,000 元整及獎牌乙面。
(3)第3名,頒發獎金新台幣10,000 元整及獎牌乙面。
(三)上開獎項、獎額得從缺之。
備註
一、團體組:填寫附件1團體組報名表,並檢附相關佐證文件,於110年4月15日前送達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擇優於110年4月30日前將報名隊伍資料函送本部,並將相關佐證資料以電子郵件傳送至徵件小組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二、個人組:填寫附件2個人組報名表,於110年4月30日前將相關佐證資料以電子郵件傳送至徵件小組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如有紙本補充資料,寄送至「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6樓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收」,並註明參加衛生福利部110年辦理「街坊出招8-社區防暴創意競賽」。
三、相關報名聯繫事宜,請逕洽本部保護服務司劉小姐(02-8590-6692)。
新增看法或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