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為推動高齡學習,增進高齡者互動與連結,激發高齡者終身學習,培訓高齡自主學習團體帶領人,補助及輔導帶領人成立高齡自主學習團體(以下簡稱自主團體),以使高齡者身心健康快樂,促進活躍老化及終身學習社會之建立,特訂定本計畫。
一、計畫目標
(一) 促進高齡者自主、自發之學習機會,以增進其社會參與及終身學習。
(二) 輔導高齡者組成自主團體,擇定多元學習主題,以自主、自助運作方式進行學習。
(三) 鼓勵高齡者設計自主學習活動,提升學習品質,增進學習效果。
(四) 鼓勵自主團體帶領人,深耕偏鄉及離島地區,推動高齡學習。
(五) 結合警政、交通、衛生與社政機關(構)及社區、家庭之教育資源,發揮資源共享之效益。
二、計畫期程
自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三、計畫申請
(一) 申請資格
取得本部自主團體帶領人合格證明書者。取得證書後未於5年內申請計畫運作者,不得再申請計畫,但有下列情形者,不在此限:
1. 近3年內累計參加高齡教育相關培訓課程時數至少30小時。
2. 曾通過計畫申請案因故未運作並獲同意。
3. 近5年內曾實際擔任協同帶領人。
(二) 申請文件
申請辦理自主團體應檢附相關申請資料,向主辦縣市政府提出申請。推動計畫款之使用、請撥及核銷,承辦單位及自主團體應依本部之規定辦理。申請文件如下(附件1至附件4申請表請依序排列後於左側裝訂):
1. 帶領人資格證明。
2. 自主團體申請表(附件1)。
3. 自主團體活動規劃表(附件2)。
4. 高齡自主學習團體帶領人運作規劃書(附件3)。
5. 經費申請表(附件4)。
6. 其他佐證資料等。
(三) 申請方式
1. 帶領人組成自主學習團體,規劃及運作高齡終身學習活動,得向主辦縣市政府申請年度計畫補助,並由該縣市政府彙報總計畫承辦學校審核。
2. 聯合提案
帶領人撰寫之計畫申請書及成果等文件,應避免雷同,惟帶領人間基於運作當地情境、人口背景、學習需求類同,得採聯合提案機制申請計畫,聯合提案機制說明如下:
(1) 帶領人申請提案時,在學習主題制定及活動設計上若有相似之情形,在不完全相同且2位帶領人已事先溝通並取得對方同意時,得申請聯合提案,共同撰寫計畫書,並各自運作團體。
(2) 聯合提案之2份計畫書間,運作地點及對象不得相同,且應在規劃書中的情境分析及活動設計有所差異,避免完全一致。
(3) 聯合提案運作地點,基於兩地人口背景、情境、高齡者學習需求類同,以在同一或相鄰(連)之縣市運作為原則。
(4) 聯合提案限與1人合作,應互為協同帶領人且每位帶領人以申請1份聯合提案為限,應於申請表(附件1)中註明,並檢附聯合提案切結書(附件5)。
(5) 無申請聯合提案之帶領人如經審查委員會認定,有計畫內容高度雷同之情形,雙方之計畫皆不予補助。
3. 跨區提案
欲申請自主團體之帶領人,請就辦理地點所在其主辦縣市政府申辦。申請2份計畫且跨區辦理者,可自行決定擇一區域向主辦縣市政府申請。
四、旨揭計畫期程自113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止,高齡自主學習團體運作實施期間自113年4月至113年11月止。為利本計畫順利執行,將辦理分區線上說明會,報名相關規定詳如附件報名須知,報名連結如下:https://reurl.cc/eDNM37
五、計畫申請日期自112年11月1日至112年11月30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六、本計畫聯絡人:國立中正大學成人及繼續教育學系張先生、陳小姐,05-2720411轉分機26110、26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