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局將於112年9月27日(星期三)下午2時整於本局一樓多媒體簡報室辦理申請說明會,請踴躍參加。

二、受理申請時間:112年10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請於截止日前函送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審查(期限為送達日非郵戳日)。

三、補助對象:政府機關、公(私)立學校及民間團體,所提計畫係於本縣轄內執行者。所申請之環境教育計畫,以淨零排放、全民綠生活為主軸,推動永續發展目標中有關環境面向的目標並結合本縣特色之計畫為優先。

四、補捐助計畫執行期間:113年1月1日起至113年10月10日止。

五、補捐助對象:
(一)政府機關、公(私)立學校及民間團體,所提計畫係於本縣轄內執行者。
(二)前款機關、學校或民間團體,以通過環境設施場所認證之機構及設施場所為優先。

六、申請補捐助計畫經費之用途或使用範圍如下:
(一)環境教育宣導、訓練及講習。
(二)編製環境教育教材。
(三)補助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辦理環境教育活動。
(四)補助環境教育機構辦理環境教育人員訓練或環境講習。
(五)訓練環境教育人員。
(六)其他與環境教育推展相關之專案計畫。

七、申請補捐助單位應檢具下列文件備文向本府環境保護局提出申請:
(一)環境教育專案計畫補(捐)助申請表及計畫書1式3份。
(二)環境教育相關認證證明文件影本一份(限申請單位為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者,並加註「影本與正本相符」,蓋代表人印章)。
(三)申請補助計畫書相關附件1式3份。
(四)申請案電子檔光碟1片。

八、提出之申請案,格式及內容應符合本縣環境教育基金環境教育專案計畫補(捐)助要點之規定。

六、申請之相關資料下載連結:https://gov.tw/NGo

截止日期
2023-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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