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目的
一、 落實長照2.0前端初級預防功能,連結後端失能專業照顧服務,提升原住民族長者生活品質。
二、 建構原住民族長者看得到、找得到、用得到之多元化照顧環境,保障原住民族長者選擇在地終老的自由權利。
三、 打造原住民族地區「長照偵測器」 ,強化原住民族互助支持文化,滿足資源匱乏地區長者照顧需求。
四、 建構在地「經濟安全」、「健康醫療」、「居家照顧」、「部落(社區)照顧」具原住民族文化安全多層次服務體系。
貳、辦理機關(單位)及條件
一、主辦機關:原住民族委員會。
二、承辦機關:直轄市及縣(市)政府。
三、協辦機關:原住民族地區鄉(鎮、市、區)公所。
四、專案訓練中心:本會委託單位。
五、文健站執行單位:
(一) 立案人民團體(含設於原住民族地區/都市地區之地方分會),並以扶植在地原住民族團體為優先;另倘於執行單位更換期間,得由承協辦機關暫行代理執行事宜。
(二) 長期照顧服務機構:由原住民擔任機構負責人之居家式或社區式服務類長期照顧服務機構。
伍、執行地區及服務對象
一、 地區:原住民族地區、都市地區之永久屋基地或原住民族聚落。
二、 服務對象,優先順序如下:
(一) 55 歲以上輕度失能原住民族長者(長期照顧管理
中心以「照顧管理評估量表」評估結果為 2~3 級者)。
(二) 55 歲以上獨居原住民族長者。
(三) 55 歲以上亞健康原住民族長者(以照顧需求較高者優先) 。
(四) 55 歲以上衰弱原住民族長者。
(五) 55 歲以下得自理之原住民族身心障礙者。
(六) 非原住民族長者服務比率不得超過總服務人數之10%(原住民族長者之配偶、或原住民族地區居住在地逾十年以上之非原住民長者不計入本比率限制)。
參、服務項目:
一、 組成專業工作小組,辦理老人照顧服務,項目如下:
(一) 簡易健康照顧服務:陪伴服務、基本日常照顧、測量生命徵象、健康促進、文康休閒活動等。
(二) 延緩老化失能活動(活力健康操、肌力與體能訓練、文化藝術課程、心靈課程、文化音樂活化腦力)。
(三) 營養餐飲服務(共餐或送餐)。
(四) 電話問安及居家關懷服務。
(五) 生活與照顧諮詢服務。
(六) 量能提升服務(僅補助原住民族地區文健站量能提升業務費)。
(七) 運用志工及連結、轉介服務(輔具提供、居家護理、社區級居家復健、部落義診)。
二、 辦理文健站照顧服務座談會及成果發表會。
三、 推廣健康部落,促進健康。
肆、服務模式
一、 採取以部落/社區為單位之集體照顧。
二、 依在地照顧需求擇以三日或五日開站。
三、 服務人數及級距:按服務人數區分 20~29 人、30~39人、40~49 人三種級距為原則;另有服務人數小於19(含)人以下,或有特殊在地文化特性者,則依其服務量能及照顧需求另以專案審查核定。
伍、布建原則
一、 原住民族地區:
(一) 原住民族地區鄉(鎮、市、區)轄內尚未設置文健站之部落。
(二) 文健站布建於部落村里數涵蓋率未達 60%之地區。
(三) 部落區域範圍內 55 歲以上人口數 150 人(含),有在地長者照顧需求者。
(四) 部落設置 2 處以上文健站者,服務長者不得重疊。
二、 都市地區之永久屋基地或原住民族聚落:
(一) 村里尚未設置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文健站或巷弄長照站者,但經直轄市、縣(市)政府評估確有設置需求者,得由本會專案核定設置。
(二) 福利資源缺乏或不易取得照顧服務之都市地區原住民族聚落。
(三) 依本會及地方政府盤點 55 歲以上原住民族人數有到站需求逾 20 人以上之村里為設置原則(如附件 4) ,倘非位於附件 4所列村里,請地方政府須說明初審通過理由及設置必要性。
陸、補助項目及標準(補助細項如附件資料 6)
一、 補助文健站執行單位
(一) 開辦費。
(二) 業務費(含餐點費) 。
(三) 工作人員服務費。
(四) 照服員年終獎金。
(五) 照服員績效獎金。
(六) 文健站執行單位勞健保負擔補助。
二、 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及鄉(鎮、市、區)公所行政管理費。
柒、查旨揭計畫壹拾壹、申請及審查程序規定,112 年度(含)以前維續文健站採線上申請,請各文健站執行單位務必於 112年11月24日前至「文化健康站資訊系統」填列 113 年度計畫書(計畫附件7-1)及調整服務級距資料,俾後續作業遂行。
捌、公所應盤點轄內申請資料,於112年12月22日前連同文健站申請資料確認單(附件8-6)併附文健站所提上開資料(紙本一式 2 份及電子檔 1 份)函送本府進行初審。
玖、次查旨揭計畫壹拾壹、申請及審查程序規定,113年度新設文健站採書面申請,請有意願申設文健站之立案人民團體檢具下列各項應備資料向所在地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另請公所於受理期間,輔導申請單位依前開計畫內容及附件進行準備工作,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一)執行單位:
1、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2年12月15日止。
2、應備資料:(紙本一式2份及電子檔1份,並包含所有佐證資料)
(1)文健站申請補助計畫書(附件7-1)。
(2)長者名冊(附件7-4)。
(3)財產清冊表(附件7-5)。
(4)文健站設備(環境安全)調查表(附件8-5)。
(5)立案證書影本。
(6)自籌款證明影本。
(7)計畫負責人及照顧服務員資格證明文件。
(8)場地使用同意證明書。
(9)部落說明會紀錄(含簽到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