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計畫說明
雲林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鼓勵縣內中小企業加強技術創新研發、協助縣內產業經濟佈局,特依據『112年度經濟部中小企業處配合協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地方產業創新研發推動計畫」(地方型SBIR)申請作業須知』,訂定『雲林縣政府「地方產業創新研發推動計畫」(地方型SBIR))』(以下簡稱本計畫),以加速提升雲林縣中小企業之產業競爭力,促進雲林縣產業發展。
貳、計畫申請
ㄧ、申請資格
本計畫係雲林縣政府為提升縣內中小企業從事技術創新研究並帶動雲林縣產業發展為目的,計畫申請資格如下:
(一) 設籍(立)於本縣並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所稱依法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且合於下列標準之事業:實收資本額在新臺幣一億元以下,或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二百人者。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符申請資格:
1. 於三年內有欠繳應納稅捐情事。
2. 獲本府相關計畫補助尚未結案或申請計畫重複性高。
3. 於五年內曾有執行政府計畫之重大違約紀錄。
4. 有因執行政府計畫受停權處分,且其期間尚未屆滿。
5. 就本補助案件,依其他法令享有租稅優惠、獎勵或補助。
6. 陸資企業(依經濟部商業司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服務之股權狀況或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之陸資來臺事業名錄為準)。
7. 外國營利事業在臺設立之分公司。
8. 最近三年有嚴重違反環境保護、勞工或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律或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之相關規定且情節重大經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之情事。
9. 以分公司申請者。
二、計畫內容
計畫內容應涵蓋農業農產品加工、紡織業、文創類(設計與數位內容)與工業4.0製造生產(原精密機械)類四大領域。
112年度地方型SBIR計畫,配合本府鼓勵青年創業創新之政策推動,凡屬青年(負責人18-45歲)且新創(登記成立5年內)事業者,於計畫審查時將從優錄取(加分)。
為符合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SDGs)之推展,廠商提案之計畫內涵,符合SDGs之指標精神如健康、性平、環保、創新等,將列入甄選提案計畫之加分參考。
三、收件與服務窗口:
(一) 申請者應備妥資料,確認齊全後,郵寄或親送至雲林縣政府建設處工商發展科。(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515號)
(二) 受理期間:即日起至112年5月1日(一)止(以郵戳為憑)
(三) 申請者如有任何諮詢服務需求與意見,歡迎電洽05-5522172承辦人:沈先生、05-5522173專案助理:沈小姐。
(四) 本計畫相關資訊與申請表格請至雲林縣政府建設處地方型SBIR專區https://economic.yunlin.gov.tw/下載使用。
(五) 請注意:廠商之計畫申請表及計畫提案WORD電子檔,須於申請截止日前Email至[email protected],並洽沈小姐確認05-5522173是否收到,始完成申請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