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背景
為促進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勞動參與,勞動力發展署透過補助措施,鼓勵跨部會網絡據點申請提案,一同合作推動倡議中高齡及高齡人力再運用,並鼓勵企業進用與支持退休者重返職場。本計畫針對中高齡及高齡者就業提供資源與服務,提升其就業意願與職場適應力。
條列補助5大重點
1. 補助對象為依人民團體法或其他法令設立之民間團體、學校及特定附屬機關。
2. 補助最高金額為每案100萬元,每場活動最高補助20萬元,特殊需求可加倍。
3. 補助範圍包含人事費(含工作人員薪資及保險)、業務費(場地費、餐費、茶點等)、管理費及雜費。
4. 活動參與人數至少20人,兼職人員每月至少服務10人次。
5. 計畫執行期間自核定日起至當年度12月20日止,須於12月20日前完成核銷。
條列計畫撰寫5大技巧
1. 明確描述計畫目的與服務對象,強調中高齡及高齡者的就業促進需求。
2. 詳細規劃辦理項目與執行流程,如活動時間、地點、師資介紹及評估指標,讓審查者清楚了解計畫內容。
3. 編列經費須符合補助標準,合理分配人事費與業務費,並說明特殊需求的必要性。
4. 強調跨部會合作與多元服務項目,包括就業服務、職業訓練及創業輔導,提升計畫完整性。
5. 提供過往執行經驗與績效,並附上組織架構與工作人員資料,展現執行能力與計畫可行性。計畫撰寫時,語言應簡潔明瞭,避免冗長,並使用具體數據支持預期成效,使審查委員易於理解與評估。申請單位應依轄區分署提出申請,確保計畫符合當地需求與資源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