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計畫簡介
計畫背景
本計畫旨在促進新北市文化資產的保存與推廣,透過補助措施,鼓勵文化資產的所有權人及相關團體積極參與文化資產的營運與維護,以提升市民對文化資產的認識與參與度,並確保這些珍貴的文化資源能夠持續傳承下去。
補助重點
1. 總補助經費為新臺幣200萬元整。
2. 每案補助經費上限為新臺幣20萬元整。
3. 申請者須於115年10月30日前執行完畢計畫。
4. 申請資料需於114年12月29日前寄達。
5. 通過資格審查者需進行簡報。
計畫撰寫技巧
1. 清晰的計畫書:在撰寫計畫書時,需明確列出計畫目的、預期成果及執行方式,避免模糊不清。
2. 詳細的預算規劃:補助經費的使用需具體,並附上詳細的預算表,讓審查者了解資金的流向。
3. 強調文化價值:在計畫中應強調所保存文化資產的歷史與文化價值,吸引審查者的注意。
4. 具體的執行時間表:提供一個清晰的時間表,讓審查者知道計畫的各階段進度。
5. 過往成果佐證:如有相關經驗或成功案例,應附上證明文件,以增加申請的可信度。
無符合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