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計畫簡介
計畫背景
本計畫旨在鼓勵影視製作,促進雲林縣的觀光與文化發展。透過補助影視製作,吸引更多創作者來雲林取景,展現本地特色與美景,進而提升雲林的知名度與吸引力。計畫期程自114年12月11日至115年3月15日,期望透過此計畫促進地方經濟發展。
條列補助5大重點
1. 影片內容需包含雲林景點,對本縣行銷有正面效益。
2. 影片總長度需70分鐘以上,且取景部分不低於四分之一。
3. 電視連續劇需五集以上,每集長度超過30分鐘,取景不低於總長度的四分之一。
4. 短片類影片需提出拍攝計畫,取景或內容需與雲林相關。
5. 影片需有公開上映或播送計畫。
條列計畫撰寫5大技巧
1. 清楚定義影片主題,確保與雲林縣的連結明確,讓觀眾能一眼認出場景。
2. 制定具體的拍攝計畫,列出每個場景的拍攝時間與地點,避免臨時變動影響進度。
3. 在劇本中加入當地特色的文化元素,讓觀眾更能感受到雲林的獨特魅力。
4. 確保影片長度符合要求,避免因長度不足而影響補助申請的通過。
5. 提前安排影片的宣傳與上映計畫,增加影片的曝光率與觀眾的期待感。
無符合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