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背景
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 116 年度原住民族傳統技藝及文化人才培育補助計畫,受理原住民個人及原住民團體提案,收件至 115 年 10 月 30 日止。計畫執行期程為 116 年 1 月 1 日至 116 年 11 月 30 日,重點在培力傳統建築修復、傳統造船技術、祭儀文化及傳統工藝人才,並強化部落文化傳承與在地連結。
補助重點:
- 補助類別包含原住民族傳統建築建造或修復、傳統造船技術復振、傳統祭儀文化傳習及傳統工藝人才培育。
- 傳統家屋修復及傳統造船技術每案最高補助 50 萬元;祭儀文化及傳統工藝每案最高補助 30 萬元。
- 經費可用於傳習師與學習員工作津貼、材料、餐費、工具耗材、差旅、印刷、保險及計畫執行必要項目。
- 申請單位或個人需依附件格式提報資料 1 份,含電子檔,送原住民族委員會申請。
申請提醒:提案內容應清楚說明傳習方式、學習員安排、部落或組織連結、經費編列與後續成果保存方式。曾獲補助者需補充前一年度或歷次執行成果與延續說明。申請前請以官方公告及附件簡章為準,確認最新收件窗口與應備文件。
官方來源:原住民族部落大學公告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