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計畫目的

為更進一步提升桃園舊城區、楊梅富岡火車站周邊歷史、文化風貌質量,讓具有歷史、文化價值的老屋得以活化利用、再現風華,特訂定本補助計畫,期透過老屋建築修繕及經營補助,帶動老屋再生活力、振興在地產業並凝聚社區意識。

貳、補助範圍及標的

以本新桃園區舊城區(以景福宮周邊舊城區為主,北至三民路二段,西至民族路,南至復興路,東至安東街、朝陽街為界)及楊梅富岡火車站周邊(以火車站周邊為主,北以 中正路、民生路及中華街,西至成功路、富源街,東至信義街兩側建築,南至成功路、鐵軌為界),且屋齡達40年以上非住宅使用之合法建築物,惟屋齡未達40年以上之合法建築物,經本府文化局認定具有歷史、文化價值者不在此限。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得優先補助

一、老屋建築之面及景觀有助形塑街區風貌。

二、老屋有助復甦街區活動或振興產業發展。

三、提供公眾使 用助未設置封閉性設施之老屋。

四、公有老屋由民間辦理整修或經營。

五、其他經主辦機關認定優先再生活化之老屋。

申請本計畫之案件涉局部違章建築者,申請經費不得使用於違建範圍;或有影響公共安全、公共交通、公共衛生及市容觀瞻之虞者,得不予補助。

參、補助對象及申請資格

本計畫補助標的為老屋建築本體及其外部環境,補助對象包括老屋所有權人或使用人,以及老屋整修、營運相關之法人及團體。本計畫申請人資格限為中華民國自然人、法人或設有代表人或管理人之團體,並應附檢相關證明文件,以利申請補助作業。

相關附件  公告.pdf

  補助計畫.pdf

截止日期
2023-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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