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緣起:
本會為加強原住民學生新時代的適應力和競爭力,在正規教育的體制外,發展原住民學生多元智能學習及興趣,並傳遞音樂、藝術、舞蹈、體育、原住民族文化、歷史及語言等多元化課程,以激發原住民學生潛在多元智能,並引導其有效學習,爰訂定本計畫。
貳、目的:
一、 協助原住民學生於課後能獲得妥善之教育及照顧。二、 提升原住民學生學習興趣,增加其學習競爭力。
三、 增進原住民學生對原住民族語言、文化及歷史之認識。四、 培育原住民學生發展多元智能。
參、實施期程:11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含寒暑假執行上限計 48 週)。
肆、補助對象: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以下簡稱地方政府)。伍、申請資格:經政府核准立案之人民團體。
陸、辦理單位:經本會同意補助執行之人民團體。柒、辦理方式:
一、 辦理時間:分上、下半年執行,週一至週五課後時間實施,假日(含寒暑假)可依需求排課,週六及週日排課每月不得超過 8 小時,每日辦理時間最遲至晚間 8 時止。
二、 招收對象及人數:
(一) 招收對象:原住民國小學生。
(二) 招收人數:每班 10 至 20 人為原則。
(三) 若所處地區學生分散招生不易,得以 5 人開班。
三、 課程規劃:以課業輔導、多元智能學習、生活教育及原住民族文化學習為主要項目,其課程比例應合理分配,並詳實規劃教學課程及製作教學進度表。
(一)課業輔導:作業指導、閱讀、英語教學、數學運算及其他一般
教育課程。
(二)多元智能學習:音樂、舞蹈、藝術及體育等相關課程,並得融入原住民族文化歷史元素進行教學。
(三)生活教育:品格教育、生活教育、生涯發展及部落社區服務等。
(四)原住民族文化學習:課程教學與設計融合原住民族文化、歷史、族語及藝能教學(如傳統技藝),根據不同族群辦理符合學生族群需求之課程內容,實踐多元文化教育之內涵。
四、人力配置:每班講師依不同專才聘用,每班生活輔導員至少配置一名協助辦理學童照護相關工作。
(一) 講師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 現職教師/退休教師。
2. 具有教師資格之儲備教師。
3. 曾任國民小學兼任、代理、代課教師或教學支援人員。
4. 具備音樂、舞蹈、藝術、體育、原住民族歷史、語言等專長。
5. 熱心教育之民間文史工作者。
6. 公私立大專院校在學學生或公私立大專院校畢業2年之內者。
(二) 生活輔導員:國中畢業以上程度,應具備志工精神及服務熱忱者擔任。
捌、補助項目、標準與額度如下表:
項目 | 計算標準 | 計算單位 (元) | 可支用項目 |
講師鐘點費 | 每小時 400 元,每日以 2 小時為 限(寒暑假期間得依需求調高時數,每日以 4 小時為限),每月最多補助 48 小時,每年最多補助 460 小時。 | 400 | 講師實際到班授課費。 |
工作津貼 | 1.每人(月)/(班)。 2.班級人數(5-9 人)補助 3,500 元,(10-20 人)補助 6,500 元。 | 3,500 至 6,500 | 支付生活輔導員津貼 |
餐費 | 每人(日),每月最高補助 24 日,每年最高補助 230 日。 | 70 | 學生餐費。 |
行政費 | 每班(月)最高補助費。 | 8,000 | 支用公共意外險、文具 材料費、班級經營、交通等相關支出。 |
業務費 | 各地方政府轄內開辦班級數: 1 至 3 班者,補助 1 萬元; 4 至 7 班者,補助 2 萬元; 8 至 12 班者,補助 3 萬元; 13 至 17 班者,補助 4 萬元; 18 班以上,補助 5 萬元。 | 10,000 至 50,000 | 支付地方政府辦理輔導、考核、訪視、及評鑑作業等所需經費(含差旅費、加班費)。 |
玖、申請方式:
一、應備文件:申請單位應製作年度執行計畫 1 式 2 份,年度執行計畫應包含下列資料,並依序裝訂成冊:
(一) 計畫申請表。
(二) 計畫書(含課程規劃、週課程表及教學進度表)。
(三) 人力配置名冊(含講師、生活輔導員及其他工作人員名冊)。(四) 經費概算表。
(五) 辦理場地照片 8 張(室內、外各 4 張)。
(六) 依法登記之人民團體立案證明文件、負責人當選證書及組織
章程影本。
二、申請時間:應於 112 年 10 月 11日前依規定格式將執行計畫(如附件 1)提報所轄地方政府,並提供計畫電子檔予所轄地方政府彙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