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背景
本計畫依據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14年8月15日函辦理,旨在補助獨自撫養18歲以下子女之單親父母,協助其就讀大專院校及高中(職)學費、學雜費與學分費,並提供臨時托育費用,減輕單親家庭經濟與照顧壓力,促進其教育機會與家庭福祉。
補助五大重點
1. 補助對象為獨自撫養18歲以下子女之單親父母。
2. 補助範圍涵蓋大專院校及高中(職)學費、學雜費及學分費。
3. 提供修業期間因上課無法照顧小學階段以下子女或身心障礙子女之臨時托育費用。
4. 申請期間為114年9月7日至10月6日。
5. 諮詢窗口為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許小姐,電話02-2321-2100轉119。
計畫撰寫五大技巧
1. 明確界定申請資格:強調申請者須為獨自撫養18歲以下子女的單親父母,避免資格爭議。
2. 詳細列出補助項目與範圍:包括學費、學雜費、學分費及臨時托育費,讓申請者清楚了解資助內容。
3. 清楚說明申請期限與流程:提醒申請者注意申請起訖日期,並提供聯絡窗口資訊以利諮詢。
4. 強調補助目的與效益:說明補助旨在減輕單親家庭經濟負擔,促進子女教育及照顧,提升計畫說服力。
5. 附加申請相關文件與附件:提供完整附件下載連結,協助申請者準備完整申請資料,提高申請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