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補助重點 申請資格:國內合法設立之旅行業者皆可申請。出團規定:每團至少需有15名臺南市民參加,並到訪至少2處本市景點。活動期間:主要針對115年4-6月及9-10月期間出團之團體。單人補助:每名符合資格者補助200元,搭乘觀光雙層巴士可再加碼150元。總額限制:單一旅行業者累計補助上限為新臺幣10萬元整。
3. 計畫撰寫技巧 技巧一:創新遊程包裝 建議設計有別於傳統路線之特色景點,以吸引更多市民報名。技巧二:善用交通利多 可特別規劃雙層巴士行程,為參團者爭取最高加碼額度。技巧三:精準核銷時程 提早掌握申請及核銷所需之人員名單及出團證明文件,以免向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