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計畫簡介
計畫背景
為了振興臺南市的旅遊業並促進地方產業的發展,臺南市政府推出了115年臺南市民旅遊補助計畫,特別針對臺南市民及旅行業者提供補助,鼓勵市民參與本地的旅遊活動,並透過小旅行的形式推廣當地農產品及工廠行程,提升市民的旅遊體驗及支持地方經濟。
補助重點
1. 市民旅遊每人交通補助200元,使用雙層觀光巴士另加150元。
2. 小旅行振興每人最高補助800元,雙層巴士每日加碼6,000元。
3. 單一旅行社總補助上限10萬元。
4. 補助項目包括交通費、門票費、餐費及住宿費。
5. 旅行業者需於出團日前5個工作天提交行程審核。
計畫撰寫技巧
1. 確保計畫內容清晰明瞭,重點突出,讓審核人員能快速理解計畫的目的及重要性。
2. 在補助項目中,具體列出所有可申請的費用,避免模糊不清,讓旅行業者能清楚知道可以申請的金額及範圍。
3. 提前準備好所有申請文件,包括團員名冊及身份證明,確保在申請截止日前能夠完整提交。
4. 強調對於指定行程的必要性,例如農產行銷活動、觀光工廠等,這樣能提升計畫的吸引力及可行性。
5. 參考以往成功的申請案例,了解哪些內容能夠獲得更高的審核通過率,並適當調整自己的計畫內容。
無符合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