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年度臺南市社區營造計畫

申請截止 2027-01-15
來源提醒

本頁整理自主辦單位公開公告,實際申請請以官方資料為準。

本站整理更新:2026-09-12
計畫來源 縣市政府
補助對象 個人學校民間團體
適用地區 台南
補助金額 11萬-50萬

計畫背景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辦理116年度臺南市社區營造計畫,支持臺南市各社區組織、學校、依法登記立案團體、法人、大專院校、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及個人,於臺南市轄內推動社區營造與地方文化行動。安南區公所於115年9月1日公告延長徵件期程,提案截止日延至116年1月15日。

補助重點

  • 計畫主軸包含青年與新住民參與地方公共事務、社區母語、社區生態、風土飲食、多元群體參與及跨議題合作。
  • 補助採競爭型機制,每案補助經費依審查結果核定,最高不逾新臺幣25萬元。
  • 申請單位及個人原則須自籌配合款10%;公部門及學校除外。
  • 申請單位須指派3名以上主要成員組成社造團隊,個人提案者不在此限。
  • 獲補助者需配合文化局訪視、工作坊、培力課程與區公所考核等行政作業。

申請提醒

申請者應於116年1月15日前將申請文件送達或郵寄至計畫主要執行區域之區公所,區公所彙整後於116年1月22日前函送文化局。送件前請確認提案執行地點在臺南市、資格文件、自籌款、提案自主檢查表及電子檔是否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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